江西: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春节刚过,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心理辅导老师刘某就收到了辅导对象莉莉(化名,未成年人)的留言,询问怀孕一事。刘某当即警觉并追问情况,得知莉莉可能被性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告知检察机关。
章贡区检察院得知消息后,迅速启动“一站式”救助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接警当日一次性完成询问及身体检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还有其他涉嫌猥亵儿童的事实后,办案检察官邀请心理辅导老师在“一站式”办案场所,以心理疏导方式对另一名被害人慧慧(化名,未成年人)完成询问。为帮助两名被害人修复心理创伤,章贡区检察院在对被害人进行日常疏导的同时,还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而李某某最终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据了解,2019年11月,江西省检察院上报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项目,被该省省委政法委确定为该省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鹰潭市检察院和赣州市检察院为试点地区。
“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改革,目的是推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救助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江西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赣州市检察院已建成9个“一站式”取证场所(另有4个正在建设中),鹰潭市检察院“一站式”场所“护燕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也已建成。
与此同时,鹰潭市、赣州市检察院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各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如鹰潭市检察院打造了“1+8”工作模式,即1份12个部门共同会签的意见;与相关部门分别建立的心理援助、年龄证据审查规则、提前介入、性侵案件办案指引、合适成年人、询问规则、医疗救助合作协议、救助中心使用细则等8个配套机制。赣州市检察院形成“1+4+N”工作模式,即建成一个“一站式”取证场所,集询问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多功能为一体;坚持特殊优先保护、避免二次伤害、专人专办、隐私保护等四项原则;配套多项救助措施,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等,实现从询问、证据提取保证办案质量到医疗、心理、社会综合救助一体化流程。
两个试点检察院坚持“边行边试”,“一站式”救助取得明显效果。截至今年8月底,赣州、鹰潭两地检察机关共运用该机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3件,提前介入侦查64件,对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66人次,通知提供法律援助19人次,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近70万元。
下一步,江西省检察院将加强推动,总结试点检察院的做法、经验,形成可复制模式进行推广、运行,并争取办理一批有代表性的精品典型案例,指导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一站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