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
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更大的检察新贡献
3月2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主持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党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服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更大的检察新贡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庄严宣告了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胸怀“两个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的责任感紧迫感,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目标任务,在农村地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检察履职助力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的先进事迹,在检察工作中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汇聚起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战胜各种困难风险的强大力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配好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帮扶成效、落实好帮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