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雷平镇车站村的莫某与许某既是邻居,又是远亲,却因琐事互相殴打致成刑案,虽然刑事判决早已生效,但双方对故意伤害造成的损害赔偿却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直至再次闹致法庭。3月2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雷平检察室联合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共同成功化解了这一起远亲近邻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进一步娓娓释法,打开了两家多年来的琐事纠纷症结,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2016年3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许某与被害人莫某同时到大新县雷平镇车站村小学旁边的优乐托管中心前的空地等待接送小孩。双方见面后因之前的琐事纠纷发生争吵继而扭打起来,扭打过程中,被告人许某致使被害人莫某倒地造成右手骨折,经鉴定,被害人莫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此案经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害人莫某并未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大新县法院于2016年12月9日做出了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判决生效后,虽然被告人许某按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教育,但案件双方却迟迟未能对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无果后,2017年2月14日,被害人莫某再次将许某告上法庭,要求许某赔偿医药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9300元人民币。然而许某认为莫某要求赔偿数额过高,不符合实际,不同意赔偿。
在掌握上述情况后,为节约司法资源,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将矛盾及时化解,雷平检察室联合当地法庭、村委会将双方当事人召集一起,进行释法说理,劝说二人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最终,双方同意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许某向莫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给对方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人民币,双方共同在调解书上签字和解。在和解人员的进一步劝说下,双方也打开了两家多年来的琐事纠纷症结,握手言和。
下一步,雷平检察室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和综合治理工作。以化解矛盾工作加强维护当地农村社会的稳定,同时,让更多的基层老百姓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拉近检民关系,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