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新县检察院针对该院2015年查办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及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大新县分指挥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
据悉,2015年,该院查处了该分指挥部2名征地工作人员在对大新县那岭乡某村屯开展征地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农村集体经济损失134余万元至今无法追回、群众多次上访、阻挠高速公路施工的不良后果的案件。案发后,该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认真查找发案的原因、条件、特点和规律,寻求有效的治理措施,及时向该分指挥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指出:行政命令替代科学决策,造成工作人员为尽快完成任务而敷衍的开展调研;征地拆迁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沟通协调机制,信息不畅;有的程序设计不合理,操作空间大;权力的行使缺乏监督和制约;相关征地知识宣传教育滞后。建议一要注重征地工作人员的选派和教育;二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征地工作人员回避、土地补偿款发放、征地公示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职务犯罪漏洞;三要强化各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四要统一各方监督力量,建立社会预防大网络。
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大新县分指挥部收到检察建议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该分指挥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方法, 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加大公开透明和教育宣传力度,严防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