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进行了通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丁琳源同志办理的莫千霞受贿案获此殊荣。
据悉,此次“优秀公诉庭”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评选活动由全区15个市分院推荐的41个公诉庭进行参评,评选中对每个参评公诉庭的审查报告、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起诉书、法院判决裁定等书面材料,以及公诉庭的出庭音像视频资料、庭审表现逐一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议,经过初评及复评,共评选出12个公诉庭提交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最终审议确定了10个公诉庭为“优秀公诉庭”。可见,此次评选活动对参评案件进行了逐级筛选,层层审核,要求十分严格,该案能获得此项荣誉实属不易,同时也是对我院一年来切实履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职责的极大肯定。
2017年以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表明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以“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为要,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案件,如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莫千霞收受31人给予的财物共192.2万元犯受贿罪一案,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大新县下雷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农维刚,在履行动物检疫职责中,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一案。同时安排业务精、能力强、出庭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案件证据审查的细致、全面、谨慎,尤其突出对犯罪的事实、案件的定性、量刑的情节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快、准、狠。2017年以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提起公诉5件8人,法院作出一审有罪判决15件16人,已生效10件10人,作出二审终审判决6件8人。
二是用好抗诉这把反腐“利剑”。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公开开展刑事抗诉工作,关注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突出监督重点,加强矛盾化解。如在办理冯耕、李波安滥用职权抗诉案,两被告人在履行征地拆迁工作中违反土地征收的法定流程,违法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针对一审法院分别判处两被告人缓刑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刑事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方式,依法提出抗诉并获二审改判徒刑,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维护了人民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
三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加强庭审现场的法制宣传,通过庭审活动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说法教育,以点带面,营造“诛一恶则众恶俱”,强化不敢腐不愿腐的氛围,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力量,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扩大宣传面,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