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宪法宣传,大新县检察院许冬蕾、许东照、黄英能三位副检察长于当天分别到挂任法治副校长的大新县桃城第一中学、大新实验中学、大新县民族希望中学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为4500多名师生送上了一份丰盛的宪法宣传大餐。
在大新县桃城第一中学的宣讲课上,许冬蕾副检察长从宪法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宪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此前到该校上法治课所举的我县辖区内校园里发生的恶劣欺凌事件,说明法律离我们很近,引导青少年学生要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做一名“学宪法、讲宪法”的好公民;二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做一名“三好”学生;三是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学生。宣讲课后,检察官姐姐还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观看宪法知识宣传展板,与学生进行近距离的交流互动,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
在大新实验中学,许东照副检察长带领宣讲组到校开展活动,并亲自给同学们上了上了一节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宣讲课。宣讲组成员、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助理检察员许秀秀通过展板向学生们宣讲宪法知识。
在大新县民族希望中学,黄英能副检察长为同学们讲解了宪法的意义、宪法日的意义、宪法日为何是12月4日以及宪法中关于“什么是公民、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宪法的基本知识,使学生们能够认识宪法、了解宪法、感知宪法,让宪法理念深植心中,带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思想基础。
据悉,此次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讲活动提高了师生们的法制意识,有利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