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新县检察院把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紧贴实际谋划举措,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为建设美丽乡村助推脱贫攻坚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一是坚持在深化平安建设上发力,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线索,在“深挖”上下功夫。检察官下沉基层,开展“两个必须”(每个派出所、每个村屯必须走访)的活动,深入走访辖区内的社区、村、屯,收集、深挖其中可能隐藏的“街霸”“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等线索。强化重点人员防控治理。加强社区矫正的督查,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共享社区服刑人员定位信息管理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位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强化了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加强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成立了检察官法律宣讲团队,不定期进入全县31所中小学校进行法律宣讲活动,并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 “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认真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利用12309举报电话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2018年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控告、申诉、举报42件,把信访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当地。五是依法稳妥办理涉农案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达成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保护群众利益。
二是坚持在服务产业发展上发力,积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护航乡村企业发展。注重引导乡村企业规范合法经营,成立“党员扶贫志愿服务队”,为乡村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大力支持挂点帮扶的五山乡宾山村肉牛养殖合作项目。党员干警利用节假日给宾山村养牛场送肥料,叶永亮检察长亲自与多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到20万元资金,共养殖27头肉牛。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犯罪。加大对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利益犯罪的法律监督,重点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严防农村金融风险。深入农村普及金融知识、讲述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对金融骗局的辨识能力。
三是坚持在守护乡村生态上发力,主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生态犯罪。依法办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将公益诉讼作为治理乡村生态问题的新引擎,深入乡村实地调查,发现问题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切实解决困扰乡村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跟进监督生态修复。扎实开展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的良好效果。
四是坚持在推动精准扶贫上发力,着力保障农民美好生活。结对帮扶到位。选派4名干警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其中2名为“第一书记”,组织干警与贫困户71户259人“结对帮扶”。深入贫困乡村和困难家庭摸实情、找对策,为贫困户建立民情档案,“量体裁衣”拟定帮扶计划,实现“一户一策”,精准下药,精准谋策。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实施意见2件,帮助协调政策资金200多万元,修建村内、农田道路约28公里,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到位。该院与挂点贫困村五山乡宾山村党支部结成“支部连支部”的帮扶工作机制,检察官到挂点村上党课,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建立村“两委”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小基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先后开展了农村“两委”干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精准扶贫工作等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讲座5次,促进惠民扶贫政策落实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帮扶村基层党建。美丽乡村环境建设有成效。加大对美丽乡村环境建设宣传,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染治理问题,该院结合办案开展“检察+生态”专项调查活动,捐送3辆垃圾车给该村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并敦促有关部门加大环境保护整治力度,积极推进贫困村的生态建设,使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四是扶危济困有成效。建立司法救助与扶贫脱贫积极对接、无缝衔接机制,2018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申请发放救助金共6.3万元,努力让困难农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