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及时消除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隐患,提高司法公信力。12月24日上午,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韦丽霞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根据工作实际重点学习、解读高检院对各部门的具体风险防控点。同时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发生的变化。要认真对照学习相关文件,严格遵守司法办案各项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相应职权,认真核查“三个规定”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要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并报送政治部备案。 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冬蕾结合该院实际,对干警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等文件精神,并在办案等具体工作中加强约束和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二是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时刻牢记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生命线,规范办案、廉洁办案,并带头查找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事之间也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三是政治部要严格履行督察职责,加强监督,其他部门要协调配合,强化管理,形成合力,并定期研究分析司法办案违法违纪案件,总结教训,防患于未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