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工作不容松懈,大新县检察院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办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线上”办案方式开展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灵活、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关系。
一是“线上”讯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大新县检察院通过微信软件,以视频通话方式,“线上”告知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意见,核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材料,了解其认罪态度,以此作出罪行相适应的处罚意见,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线上”出庭,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大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出庭支持公诉,在疫情防控期间与合议庭人员、辩护人及被告人“零接触”进行庭审活动,及时、有力指控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线上”调解,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大新县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时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案件调解工作,通过电话形式连线案件双方当事人,“线上”促进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积极化解了社会矛盾,形成办理案件与定分止争的良好局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大新县检察院通过“线上办案”的方式,保障了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