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促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9月8日上午,大新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答复活动,县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委等6名代表及6名救助申请人(代理人)应邀到会。
活动上,大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东照介绍了活动议题和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案件承办人介绍本次公开答复救助案件的基本情况、办理过程、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并当场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及时听取救助申请人意见,并现场释法说理进行了答复。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分别就国家司法救助公开答复活动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感受,一致认为大新县检察院及时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以公开答复会的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同时,参会人员对大新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该院能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及时、有效救助需要救助的人,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据悉,本次公开答复的司法救助申请人共有8名,分别来自6个不同的家庭,均因同起交通肇事案件造成人员伤亡,缺失劳动力而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6个家庭中,其中2户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另4户均有留守老人和小孩,均存在家庭劳动力少,收入低等困难。经大新县检察院审查办理,最后决定给予8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2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