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新县检察院就违法设立垃圾堆放场、不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的乡镇落实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情况进行跟进调查,了解到雷平镇、宝圩乡人民政府已落实检察建议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完成垃圾堆放场整改的雷平镇、宝圩乡人民政府完全采纳检察机关关于“停止在违法设立的垃圾堆放场倾倒垃圾,对原垃圾堆放场及原堆放的垃圾采取环保补救措施,履行治理职责”的检察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原垃圾堆放场及原堆放的垃圾采取了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复垦复绿,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垃圾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经航拍取证,全景、近景可见上述两乡镇原违法设立的垃圾堆放场堆放的垃圾已被清空,已复垦复绿。至此,整改工作全部完成,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绿水青山终于露出了更美“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