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新县检察院就保护基本农田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程序落实情况进行跟进调查,了解到相关行政机关已全面履行对马某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的监管职责,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养殖场已被完全拆除并复垦,基本农田已得到有效保护。
据悉,今年5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恩城乡某处养殖场疑似占用基本农田,遂以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2018年4月,马某某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某村集体耕地上建设养殖场,占地总面积2346.6784平方米(3.52亩),该宗地原地类为旱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保护基本农田,守住耕地红线,该院迅速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如何依法处理该违法占地行为,整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违规乱象,维护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磋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马某某拆除违法建筑,并进行耕地复垦的处理意见。
违法行为人马某某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主动拆除了全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养殖场并进行复垦,恢复土地原状。至此,一起触碰耕地红线的行为已被依法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