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 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 构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崇 左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大新县委员会的领导,对大新县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 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导。 (2)依法向大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 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4)负责应由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 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 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 作。 (7)负责应由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 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大新县人民检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驻派大新县看守所检察室、派驻下雷检察室、派驻雷平检察室。
第二部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3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1.9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3.59万元,下降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81.9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3.59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支出相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7.上年结转和结余122.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无变动。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181.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1.9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3.59万元,增长下降2.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096.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工资支出等。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补发2018年奖金、购买商品服务等支出有所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费缴纳及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2.83万元,增长下降37.5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导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相较于2018年有所下降;2019年抚恤金支出相较于2018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较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2018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2.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1.9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3.59万元,下降2.8%。其中:基本支出818.15万元,项目支出363.81万元。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2%。
(一)20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为95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3%,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超出预算数,主要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了年初预算安排外的抚恤金支出以及司法救助、司法警察训练馆等项目支出;二是由于补发奖金等导致支出较预算增加。
1、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595.85为万元,支出决算为7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开支增加、补发了转隶人员的2018年司法绩效考核奖金。
2、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年初预算为147.8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70,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年初预算安排外的抚恤金支出以及司法救助、司法警察训练馆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信息化建设、办理大案经费、法律宣传、发放司法救助等项目。
3、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年初预算为210万,支出决算未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2%。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安排不够充分。主要用于购买检察装用设备、办案经费等开支。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34万元,支出决算为7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有一位人员去世,产生16.69万元的死亡抚恤金。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 0.84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发放2018年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金。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64.88万元,支出决算为5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人员转隶8名,养老支出减少。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有所增加。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6%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19年年中人员转隶8名,养医疗保险支出有所下降。
1、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人员转隶8名,养医疗保险支出有所下降.
(四)213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指出相较于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开展的各项开支。
1、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指出相较于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院第一书记开展扶贫工作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1.9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0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基本工资和奖金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部分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执行不够及时,导致未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55%,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金8.4万元,以及一名人员去世增加了死亡抚恤金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0.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一辆公务车17.98万元,年初未列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9万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了一辆公务用车,车辆维修费用减少以及公务接待费相较于2018年稍有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长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工作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85万元,平均每辆3.77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5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支出稍微下降以及部分维修费用年底未完成结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6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保有数相对于2018年减少一辆,2018年结算了2017年尚未完成结算的维修维护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人次33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估的接待费支出较多,实际接待次数及接待人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3.39%,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及人数有所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11万元,降低20.84 %。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下降,比2018年减少30.38万元,降低15.08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5%。共组织对“智慧检务系统”、“未成年人心里辅导室”“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8万元。从评价来看,项目能够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使用预期目标,能够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能够提高我院的工作质量,提高我院职工及辖区群众的满意度。但是部分项目款在年终未能及时支付,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组织对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1.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超额完成职责履行绩效目标,侦查监督工作、审查起诉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检察技术、案件管理、信息宣传普法工作等有序高效开展,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智慧检务系统项目”自评得分为95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建设进度较慢;二是支出进度较慢,未能结清所有余款。“青少年心里辅导室”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款支付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单位的绩效意识;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念和实物操作统一培训力度。加强绩效的统筹管理,保证绩效目标按照计划稳步进行;三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等进行探索,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加强绩效的统筹管理,保证绩效目标按照计划稳步进行。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