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列席。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英能主持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出席听证。
2020年10月,申请人闭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项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项某诉讼请求。申请人闭某认为,其因到期没有能力归还借款,从2018年开始,按月向项某支付800元利息,累计支付的利息达11346元,超过了本金,应当计入本金予以扣除,于2021年2月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请求纠正原不当判决。原审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申请人闭某不服法院原审判决及再审裁定,于2021年3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本院予以抗诉。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承办案件检察官决定对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充分陈述意见及理由。听证员对案件争议问题、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分析,向当事人提问后进行评议,形成了独立的评议意见。最后,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整个听证活动议程衔接紧凑,取得了预期效果。听证会结束后,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当事人双方自愿就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旷日持久的借贷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