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新县检察院依法审查逮捕一重大运输毒品案件,以涉嫌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2017年5月份的某天晚上,梁某某在大新县硕龙镇边境从越南毒贩手中买得30块(约10公斤)海洛因毒品。之后其将毒品运送到硕龙镇德天村附近某林场交给许某亮和方某某,让他们用小轿车运往钦州市灵山县。梁某某与许某富也驾驶小轿车在前面看路。当梁某某与许某富驾车来到合那高速公路德天收费站时,发现一辆轿车停靠在入口处,怀疑是有警察,于是就打电话叫后面的许某亮和方某某退回大新县下雷镇等待。许某亮和方某某退回到下雷镇下雷街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查获30块海洛因毒品。梁某某与许某富则继续驾车上了高速,两人在合那高速恩城路段停车准备换司机时被公安民警拦截,许某富被抓获。梁某某则继续驾车往崇左方向逃窜,到合那高速公路新和收费站附近路段弃车逃跑,之后便从大新县边境逃往越南。2018年8月份,梁某某偷偷回国后前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打工。2019年8月份,梁某某被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公安民警发现后抓获,之后被大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该案经大新县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大新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