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农某因琐事被同村的闭某故意伤害致重伤,经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语言残疾等级二级,其劳动能力至今尚未完全恢复。案发后,加害人闭某潜逃至2020年1月份才被抓获归案,到案至今未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18年的等待,闭某终获法律的严惩,但被害人农某却因此案致伤致贫,家庭经济陷入困难而被列为村里特困供养户。
大新县检察院受理该司法救助案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调取了原案件材料,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家庭困难证明、司法文书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多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和实地调查。最终,该院为农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就如“雪中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下一步,大新县检察院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发挥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伸出法律援手,帮助他们摆脱困境,重拾生活信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司法的权威与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