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2人,同比上升12.9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1人,同比上升57.69%,不捕率25.15%,同比增加5.75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63人,同比上升10.14%;决定不起诉24人,同比上升200.00%,不起诉率12.83%,同比增加7.7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4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75.0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0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75人,同比上升50.00%,占提出总数的75.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93人,同比上升36.76%,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00%。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件,同比上升25%。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均已主动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同比上升40.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撤案7件。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同比上升1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同比下降60.00%;已纠正2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下降60.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件,同比上升20.00%;同期已纠正6件,占提出数的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人,与上年度持平,同期已纠正2人,占提出数的100.00%。
(五)妨害国边境管理、涉毒及涉枪类犯罪案件情况
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5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4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类犯罪1人;提起公诉10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7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类犯罪3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1件,同比下降66.67%。同期审结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00%,占审结数的50.00%,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00%。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共受理案件线索20件,同比下降16.67%。立案19件,同比下降17.39%,占受理总数的95.00%,其中民事类立案3件(去年同期为0),行政类立案16件,同比下降30.43%。
从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3件,占比最高,为68.42%,同比增加减少9.15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共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33.33%,其中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3件(去年同期为0),占37.50%;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58.33%,占62.50%。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全部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去年同期为0),占立案数的15.79%,且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四)办案效果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湿地、草原、水域等5.79亩。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人犯罪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3人,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不批捕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人,不批捕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4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不起诉0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0人,不起诉0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委托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4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8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7件,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群众信访6件次。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人,起诉14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3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0件,检察长办理的占6.6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3.3%。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2件,占40.00%;审查起诉类14件,占46.67%;民行业务类1件,占3.33%;公益诉讼类3件,占10.00%。
(三)案件公开听证情况
共对5件案件开展听证,在所有听证案件中,拟不起诉案件3件,占60.00%,占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