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1260年前,因国家动乱而颠沛流离的诗圣杜甫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表达了对社会和谐安定的渴望。诗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句更是说出了期盼稳固住房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千年后的今天,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住房条件持续改善,杜甫求而不得的“住有所居”的目标正一步步变为现实。与此同时,随着商品房交易数量增多,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加。由于此类合同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双方矛盾比较突出,如不能妥善解决,必然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
扶绥县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商品房交易市场活跃,随之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纠纷。2021年年初,扶绥县一名当事人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后申请再审被上级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因不服法院裁判,该当事人向扶绥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2021年9月6日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
为确保公开听证客观公正,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帮助该院查明案件事实,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听证会上,该院方瑰颖副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向听证员介绍了简要案情,当事人当场发表了申诉意见,听证员则就案情向当事人和承办检察官提出问题,其后听证员进行合议并发表了合议意见。
整个公开听证过程平稳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该院将充分结合听证员合议意见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