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检察官教您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时间:2022-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频发;不仅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难以区分,今天扶检君用真实案例,教您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由于合同诈骗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对方资信调查,寻找可靠的合作伙伴,同时加强合同进度管理,对对方的情况,履行过程时刻关注,提高警惕,防止合同履行失控,减免损失发生。
          合同诈骗的常见形式
          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定金。
          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
          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
          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通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借此行骗;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签订合同;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骗签合同。
          设托骗卖。即“买方”是“卖方”的“托儿”。
          合同诈骗防范重点
          要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通过查验身份证、前往工商部门查询以及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和单位行骗。
          要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核实对方提供的资信材料及用于抵押的物品票据的真实性。如确认对方的公司企业是否存在、是否已被撤销,营业执照内容是否真实,提供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涂改或伪造等。交易过程中如果碰到对方以房产或票据作为抵押的情况,应该尽快通过房产、银行等部门核实用来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及是否重复抵押,降低受骗的几率。
          要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虽然很多不法分子绞尽脑汁想出了不少较为隐蔽的合同诈骗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无迹可寻,这就需要大家在交易过程中多留几个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现象。
          要对那些不熟悉的公司尽量避免听取对方的空头或远期承诺,这是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
          法条链接
          【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检察长信箱
        公益诉讼举报热线
        检察新媒体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视频中心   MORE

        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