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署开展“乡村检察路”品牌建设以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服务乡村振兴中贡献检察智慧。聚焦解决群众诉求,开展“大接访”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乡村和谐发展;聚焦建设宜居村庄,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守护乡村生态绿;聚焦法治教育全覆盖,送法下乡,助力乡村法治化治理。
一、聚焦解决群众诉求,促进乡村和谐发展
一是领导带头到一线接访。将每周四设立为检察长接待日,当天由院领导轮流值班,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诉求。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群众诉求强烈的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28件,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开展检察官“大接访”活动。2022年以来,检察官带队到那堪镇、桐棉镇、那楠乡等乡镇开展“大接访”活动10余次,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就群众关心关注的林地纠纷、山林征收补偿纠纷、邻里纠纷等民生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1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实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乡村和谐发展。三是进村入户开展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已发放救助金7万元。
二、聚焦建设宜居村庄,守护乡村生态绿
坚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力当好宁明县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今年来,打造“党旗红+检察蓝”助力生态绿“党建+业务”品牌,通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活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4条整治意见,打响蓝天保卫战;向环保、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联合渔政部门到明江对两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进行监督增殖放流鱼苗1.4万余尾,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强水生态修复能力,有效维护了明江河道生态环境;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成功向被告人追索生态损害赔偿金13.9万余元,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维护宁明生态绿。
三、聚焦法治教育全覆盖,助力乡村治理
一是法治进校园。以法治副校长为依托,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毒品犯罪、性侵害等方面,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进行法律宣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法治进乡村。院领导带队到海渊镇那才村、明江镇百泉村、洞廊村等5个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治宣讲。并结合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揭露常见的推销保健品、代缴社保等诈骗套路行为,叮嘱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三是联合进村普法。联合爱民电影队到各乡镇村(社区)、学校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片40余场次,覆盖群众20000余人次,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