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自治区和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关于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部署,弘扬党的二十大主旋律,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律意识和素养,筑牢稳边固边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2022年11月1日上午,宁明县人民检察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八周年为契机,在明江河畔江滨北路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热闹非凡,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以及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和《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群众国家安全法律意识,筑牢“南疆国门”稳边固边人民防线。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期间,反响热烈,市民张某表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我们回家后会好好跟家人一起学习这些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300多份宣传材料,解答群众8个法律问题,进一步为树立起总体国家安全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履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职责,着力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同时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公民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