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宁明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9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9万元,将司法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他们心坎上,把为民办实事真正落到“民”身上。
发放仪式上,该院向司法救助申请人详细讲解了司法救助的目的、司法救助的对象、给予司法救助的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叮嘱被救助人在取得司法救助金后,要充分利用好救助金,将钱用在刀刃上,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要积极乐观、自立自强地面对未来。获得救助的申请人表示,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及时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情和关爱,他们一定会心向光明,尽快走出困境好好生活。
“感谢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司法救助金发放后,申请人农某某满怀感激之情向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宁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涉诉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解决急切困难。今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万元。
下一步,宁明县检察院将继续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主动、用心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人群的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