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宁明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感谢你们的支持与帮助,让我们拿回来了自己的血汗钱!”2023年2月9日,农民工陆某某等人来到宁明县检察院,向承办案件检察官赠送了“检察担当暖人心 为民讨薪解难题”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帮助他们讨回了10余万元工资,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事情追溯到四年前,2019年4月至7月,何某某承包砍伐宁明县某地的林木,雇请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周某某和黄某某(已故)管理砍伐林木的相关工作。期间,周某某叫韦某某、苏某甲在承包林山上给运输车装木材;周某某叫陆某某、农某甲、农某乙、苏某乙从何某某承包的林地运输木材到某家居材料公司。何某某、周某某陆续支付了陆某某等6人部分装运费,剩余装运费10余万元经陆某某等6人多次催讨,何某某、周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未支付。2022年5月,陆某某等6人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到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农民工权益无小事。检察官在听了陆某某等人的反映后,秉承着“支持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的办案理念,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对该案进行核查,先后向6名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询问了具体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因陆某某等人因取证困难,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该院向陆某某等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协助调取了涉案的关键性证据,还帮助6人申请了法律援助。陆某某等人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固定全案的证据后,于2022年7月12日向宁明县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也同时向法院制发了支持起诉书。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并判决支持。最终,陆某某等6人追回了全部的劳动报酬10万余元,且全部执行到位。
一面锦旗,送来的不仅仅是陆某某等人的心意,也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更是宁明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理念的体现。下一步,宁明县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