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8-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岗位名称:聘用制书记员、协警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从事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协作处理综合类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理论基础扎实,志愿从事检察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5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8年7月10日至1998年7月10日期间),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通过司法考试(C证以上)的优先考虑;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文学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

        7岗位要求: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中文同步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写作等工作能力;

        8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协警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不含食宿。

        书记员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不含食宿。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18年81日至88日(现场报名在工作日内)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6:00

        报名地点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28号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

        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治监察部

         

        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提交材料

        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宁明县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3.考  试

        考试形式为机试+面试。

        时间为2018年810日上午9(确定时间以最后通知时间为准)。通过机试后,对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面试

        4.公  示

        通过面试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面试人员名单在本院官网、微信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  

           宁明县检察院根据报名条件、成绩进行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协警岗位);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宁明县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固定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递的人;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3、宁明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71-593702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黄秋桃

         

        检察职能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71-5937008   邮编:5323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宁明县兴宁大道西28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