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宁明县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予以公布:2022年第二季度,宁明县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件,均不存在干预司法办案行为。 下一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坚持“应填尽填”,强化对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督促检查,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顽瘴痼疾,促进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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