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为祖国南疆稳固安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97人,同比上升76.44%。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30人,同比上升64.56%,不捕率24.67%,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526人,同比上升11.91%;决定不起诉31人,同比上升93.75%,不起诉率5.53%,同比上升2.24个百分点。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人,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2人,决定起诉2人,占审结数的100%。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64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3.3%,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40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327人,占提出总数的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74.32%。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23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14%,同比增加8.38个百分点。
(四)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8件,同比下降33.3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件,占监督数的44.44%,同比下降18.52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6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罪行和审查起诉同案犯9人。同比分别上升60%和下降47.06%。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同比下降60%;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16.67%,同比下降87.5%。
4.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件,比去年增加2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2件,同比上升50%;同期已纠正9件,占提出数的75%。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6人,同比上升700%,同期已纠正6人,占提出数的37.5%。
(六)妨害国边境管理、涉毒及涉枪类犯罪案件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153人,其中,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犯罪109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44人;提起公诉110人,其中,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犯罪67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42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类犯罪1人。
(七)涉食品药品安全、涉农资犯罪案件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食品药品及医用器材安全犯罪案件1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1件,同比上升45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件,同比下降40%。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含积存)。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2件,同比下降29.41%。同期审结8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66.67%,占审结数的62.5%,法院同期采纳7件(含积存),采纳率为140%,同比上升66.67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件,同比上升300%;恢复审查1件,已办结1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件,同比持平。同期审结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持平,占审结数的100%。法院同期采纳3件(含积存),占提出建议数的15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00件,同比上升42.86%。立案85件,同比上升39.34%,占受理总数的85%,均为行政类立案,同比上升41.67%。
(二)诉前程序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4件,同比上升237.5%,其中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3件,同比上升200%,占5.56%;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1件,同比上升240%,占94.44%,所发出的检察建议已到回复期并获相关部门整改36件,整改率100%;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25件。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7件,占87.04%;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占3.7%;其他领域5件,占9.2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2件,相比去年增加22件,占立案数的25.88%,均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作出生效判决21件,判决支持21件,支持率为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46人,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不批捕25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4人,不批捕20人,不捕率28.57%。
(二)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39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8人。
同期,全市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人,同比下降83.33%。
(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6次;委托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7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4次;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0.5万元;开展法治巡讲2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件142件,同比上升32.7%。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件,发放救助1件2人,发放救助金0.5万元;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31件,同比上升82.4%。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加大惩治预防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对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10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9人,起诉47人;对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1件2人,发放救助金0.5万元。
(三)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共发出检察建议60份,同比上升57.89%;其中,纠正违法检察建议6份,占比10%;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4份,占比90%。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22件,检察长办理的占10.5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9.44%。其中,办理侦监业务69件,占23.96%;公诉业务78件,占27.08%;刑事执行检察类9件,占3.13%;民行业务类5件,占1.74%;公益诉讼类113件,占39.24%;未成年人检察类12件,占4.2%;案件管理业务2件,占0.69%。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均为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其中,县区院1人次,市院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