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龙检刑不诉〔2018〕4号
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男性,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1331977********,壮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龙州县,住广西龙州县**镇**村**屯**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龙州县公安局决定,于2017年7月13日被龙州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我院于2018年3月19日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龙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3月1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4月4日退回补充侦查一次,龙州县公安局于同年4月25日再次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龙州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6年09月11日16时48分许,被不起诉人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桂F****8号“铃木”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延边公路自西向东由下冻镇冻埠村方向往下冻镇下冻街方向行驶,车行至龙州县辖区省道325线延边公路348KM+50M处施工路段,适有李某某驾驶桂F****6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于前方同向行驶,因酒后驾驶,加之处理不当,二轮摩托车发生翻车,致使车辆人车倒地后滑至小型普通客车左侧车旁,造成陈某某受伤,普通二轮摩托车损坏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经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陈某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209.4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龙州县公安局认定本案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龙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