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天等县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1955年1月14日成立的镇都县人民检察院。1957年4月,更名为天等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12月,天等县与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合并成立新英县,两县检察院合署办公,1959年5月,撤销新英县,恢复天等、大新县建制,两县检察院随之分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县府的工作机构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1967年1月28日,县人民检察院同其他部门一样被“造反派”非法夺权,日常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即成立县革命保卫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取代。1973年10月撤销县革命保卫组后到1978年6月才恢复建立县人民检察院。2008年11月,天等县人民检察院从天等镇和平街18号搬迁到仕民新区办公,新址占地15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二、历任领导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阮 群 代检察长 1978.06—1980.06
阮 群 检察长 1980.06—1987.10
李常秋 检察长 1984.10—1990.09
黄胜兴 检察长 1990.09—1998.09
程宗记 检察长 1998.09—2006.07
凌少锋 检察长 2006.07—2010.09
钟德康 检察长 2010.11—2016.02
黄鑫涛 检察长 2016.03—2021.7
梁海民 检察长 2021.07—
三、办公地点:天等县仕民新区
四、联系电话:0771-3521029
五、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