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迷途少年心
“令”监管与爱同在
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依法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近日,天等县检察院对一起附条件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冯某某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会议邀请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派员代表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冯某某的监护人宣读《监护督促令》,指出其在日常监管中法定的监护职责存在的问题,并将《监护督促令》当场送达。随后,承办检察官与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代表共同对冯某某及其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
冯某某认真反思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对自己一时冲动造成的后果感到后悔和愧疚,表示会珍惜这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争取在考察期内好好表现,多学习文化知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监护人表示今后一定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加强管教,帮助孩子积极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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