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天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天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天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天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鑫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中央、自治区、日博365怎么样_365_体育投注英超和欧冠_365彩票客户端下载和县政法工作及检察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天等县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线,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天等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服务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依法维护良好发展秩序。积极派员参与县重点项目征拆、棚户区改造、维护重大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突出打击阻碍拆除违法建筑、项目施工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312人,有力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开展检察官进企业问需活动,主动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积极帮助企业防控经营风险。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批捕起诉诈骗、非法经营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1022人,消除市场风险隐患。

        (二)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保护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2018年森林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公诉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4件29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力度,监督立案2件,追诉4人。针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被破坏、河道水污染严重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推动受损的150余亩被毁林地补植复绿,都康乡永隆河等水源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整治,生态修复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派出5名优秀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全院36名干警结对帮扶12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检察长、副检察长每月带队深入到把荷乡把兰村、怀安村进行开展帮扶工作。针对住房安全、村屯道路硬化、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村委办公场所建设等“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存在问题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对结对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走访。通过帮扶人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帮助制定脱贫计划,完善贫困农户一户一卡一册台账和贫困户的信息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落实帮扶责任,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共帮助筹集帮扶资金425万元,建成了人饮工程3座,屯级路1条,危房改造47户,易地搬迁47户,村民种植芋头1000亩,兑现奖补资金75万余元。2018年4月,我院被评为天等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后盾单位,驻村第一书记杨攀被评为2016-2017年度全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平安天等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抓住事关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19169人,依法批准逮捕104件1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1件175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7件154人,法院审结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批准逮捕盗窃案件30件37人、涉毒案件23件24人、非法持有枪支案件2件2人、故意伤害件16件20人,故意杀人1件1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5件28人,不起诉4件4人,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措施有力的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等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对我院2014年以来受理的举报线索、信访案件以及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组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网络培训,提高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办案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县委政法委的具体领导下,加强与公安、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准逮捕涉恶势力犯罪4件20人,提起公诉1件3

        (三)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案原则教育、感化、挽救为目标,将宽严相济的政策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做到快审快结。在办案的同时,注意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严格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活动,联合天等县教育局制定了《“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活动方案》,派出11名检察官到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宣讲团”进学校开展了10余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普法教育巡讲活动,受教育中小学生达5千余人次,在104所中小学校建立检察院固定法治宣传教育橱窗,制作法治教育播放光碟,通过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学生加强自身修养,抑制不良习气,提高鉴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人生观,做学法、知法,守法合格学生,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原有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基础上改建成设置更合理、功能更齐备、检务更公开透明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建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和全程化解机制,对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案件全部说明理由,落实检察官释法说理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3件次,向7名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3000元,其中4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歌圩民俗节”等活动宣传法律,拓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在办案和日常接访中推进以案释法,利用各个检察环节宣讲法律,对判决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及时解疑释惑,使得案件办理的过程成为了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2018年继续实现无涉检越级访、赴进京非正常访。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公信

        树立“转隶就是转机”观念,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一)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持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人,追诉遗漏同案犯5人。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前听取侦查机关案情介绍、引导侦查案件10件,出席现场8件。加强对审判自由裁量权监督,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发出量刑建议书62份,法院均予以采纳;依法审查刑事判决书115份,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灵活运用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10件,均被相关部门采纳。

        (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牢牢把握公益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其中,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2个月内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院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时,对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雄烈士的荣誉和烈士陵园保护等领域进行专项检察8次。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到乡镇设点宣传6次,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首押必谈,与被羁押人员谈话83人次,进行安全大检查12次;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监督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全面检察活动,到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13个基层司法所实地查阅档案台账,考察社区矫正人员99人次,深入各派出所检察监督剥夺政治权利监管执行51人次,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不当6件;严格执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4件;实现监管场所连续22年安全无事故、无超期羁押。

        四、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干警职业荣誉感、工作积极性普遍增强。

        (一)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全力支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上级的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推进案件侦查终结、线索移送、涉案财物处置,做好反贪、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等三部门机构、职能和人员整体转隶。全院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1个,共转隶检察干警8名,完成办案用车、办案电脑、办公桌椅等财物移交划转。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凝聚思想共识,改革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有序做好与县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相关衔接工作,受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

        (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组织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坚持从严掌握、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确定遴选员额,严格审核把关,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科学制定员额检察官等各类人员业绩考核标准、奖惩办法,使业绩考评办法成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公平尺子。按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比例配备办案团队。落实好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由员额检察官安排工作,实现工作整合及人员融合使用。全年检察长、副检察长共亲自办理案件61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做好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各项准备工作

        (三)扎实推进“捕诉合一”改革。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我院整合侦查监督、审查起诉两项职能,把原来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分别由不同的检察官办理的办案机制,调整为同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都由同一名检察官办理,实行“谁批捕、谁起诉”的新办案机制20186月起,通过“捕诉合一”办理案件64件“捕诉合一”充分发挥承办检察官在捕后诉前的责任意识和职能作用,加强对批捕案件捕后诉前的侦查活动监督后续证据收集引导有效确保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证据收集到位,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证据完善,避免和减少了退查次数,缩短了审理时间,有效促进检察官从过去片面、分散、局部地行使检察权向全面、完整、充分地行使检察权转变,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认真落实科技强检战略,驻县看守所检察室网络分级保护建成使用,移动检务平台及内网OA建设上线运行,多功能无纸化检委会会议室、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室和规范化党员活动室均投入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与法院联网开庭,实现检察院、法院、看守所三地实时影音传输,检察官在检察院远程视频庭审室宣读起诉书,通过电子示证系统展示证据,被告人在县看守所远程视频庭审室同步参与庭审,法官在法院远程视频庭审室组织庭审并当庭宣判。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智能图书阅览室即将投入使用,“智慧检务”促进了我院规范司法、队伍建设、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保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用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职业良知,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热潮,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原汁原味认真研读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报告和党章修正案,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建成“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以院党组主体责任、检察长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责任、政监察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责任的责任体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目标管理和干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院党组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报告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成检察文化长廓、智能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使办公大楼成为立体的文化阵地,充满鲜明浓厚的文化气息。组建篮球队、新媒体创作团队等,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检察人员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从法律的文化氛围。与“正义网”协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全年没有出现涉及本院的负面舆情建立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新媒体账号统一管理机制,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出宣传稿件151篇、“两微一端”发布正面报道254条,公开法律文书117篇、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1件,全面展示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让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三)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实训和业务竞赛,组织全院20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进行7天的思想政治专题培训,派出16人次到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轮训,自主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干警200多人次,通过支持学习深造、承办重大案件、承担重要课题研究等方式锻炼队伍,不断提高队伍专业素养,促进业务本领和理论功底同步提升。今年以来共有2个集体、15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队伍建设年”专项行动,促进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保持廉洁的基本操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逢会必讲廉洁从检。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作用,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禁令制度的执行,特别在春节等节假日前后组织公车使用、上下班纪律、日常办公、会风会纪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及时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2018年全年《检察日报》153份、《公诉人》杂志170份,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地了解、支持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通过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远程视频庭审、视察我院“智慧检务”建设情况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检察监督职能特别是新增职能的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大数据时代下的“智慧检务”短板有待进一步补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全面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天等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要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在全体干警中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

        二、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为天等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大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突出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假诉讼等犯罪,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纠正对非公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天等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裁判决定公正性的监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和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以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健全“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更好地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目标,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业务办案团队建设、案件监督管理、人员分类绩效考核等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监督体系。优化内设机构职能,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工作难题,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把改革进行到底,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

        五、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敢担当、善作为,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在我县决胜脱贫攻坚、冲刺全面小康的伟大征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有关名词及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制度:1)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行政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乱作为,不作为。如果对这类违法行为置之不理、任其发展,一方面不可能根本扭转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行政乱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头性问题演变为刑事犯罪。作出这项规定,目的就是要使检察机关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其纠正。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确定为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期限为二年。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4)2015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并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12月24日,印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5)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指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15年7月起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了一大批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案件样本,制度设计得到充分检验,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要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保障。(6)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前程序:指为了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

        3.支持起诉: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一)非法转让、租赁或恶意串通侵占国有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二)环境污染、不正当竞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三)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大,且被侵害人因缺乏诉讼能力等原因,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四)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

        4.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2017年5月,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我区政法队伍思想、执纪、作风、办案、管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16日印

        (共印400份)

         
        本院简介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荣誉室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职权
        举报与互动平台
        检察长信箱
        员额检察官
        律师网上预约
        案件查询
        举报指南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